≈≈江河集团60188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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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1)11月14日(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中期以总股本113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 ;股权登记日:2
           024-10-10;除权除息日:2024-10-11;红利发放日:2024-10-11;
         2)2023年末期以总股本113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 ;股权登记日:2024
           -05-09;除权除息日:2024-05-10;红利发放日:2024-05-10;
机构调研:1)2022年03月22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4-09-30 净利润:43306.36万 同比增:8.55% 营业收入:154.22亿 同比增: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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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3800│  0.2800│  0.1600│  0.5900│  0.3500
每股净资产      │  6.2674│  6.3375│  6.4015│  6.2395│  6.03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2628│  3.2625│  3.2625│  3.2625│  3.262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980│  1.6504│  1.7261│  1.5657│  1.35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8600│  4.4800│  2.5400│ 10.0100│  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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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3822│  0.2846│  0.1604│  0.5929│  0.3521
每股净资产      │  6.2674│  6.3375│  6.4015│  6.2395│  6.03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2628│  3.2625│  3.2625│  3.2625│  3.262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980│  1.6504│  1.7261│  1.5657│  1.350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0986│  4.4910│  2.5055│  9.5021│  5.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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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江河集团 代码:601886 │总股本(万):113300.21  │法人:刘载望
上市日期:2011-08-18 发行价:20.00│A 股  (万):113300.21  │总经理:许兴利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行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电话:86-10-60411166 董秘:刘飞宇│主营范围:从事建筑幕墙系统的研发设计、生
                              │产制造、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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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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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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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        --│    0.3800│    0.2800│    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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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        │    0.5900│    0.3500│    0.26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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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    0.4300│    0.4000│    0.18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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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   -0.8900│    0.4600│    0.3300│    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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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    0.8400│    0.3500│    0.18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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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 5 号楼一层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9,620,8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6.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8,739,878 99.5354  736,300  0.3883  144,700  0.076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与北京江河
    源控股有限
1    公司签订股 32,602,278  97.3688  736,300  2.1990  144,700    0.4322
    权转让协议
    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媛、黄婧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3 日
   报备文件
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08](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5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深圳湾滨海商务中心项目三标段幕墙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31,757.70万元,约占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的1.52%。
  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幕墙面积约8万平方米,预计总工期为639天。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与相关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2024-11-07](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5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购买关联方资产相关事项监管
                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购买关联人标的股权可以解决公司现有驻京单位办公场所不足且分散问题,将驻京单位集中办公,可以减少租金开支,让管理更加便捷高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经营净现金流较好,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本次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测算 4,500 万租金所选取的租赁单价与驻京单位周边可比租赁单价的租金水平基本持平,公司选取的租金测算参数依据合理。
    测算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取值均在市场客观合理范围内,与周边市场情况相符。标的资产区位状况较好,在区域周边办公楼中档次较高且为全新房地产,市场竞争力较强。评估师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公允,真实反映了标的资产在市场的客观交易水平。公司根据评估报告计算标的资产 1、2 号楼单平米评估值约为 1.05万元,标的资产 3-6 号楼单平米评估值约为 7,389 元,本次单平米评估值低于周边可比案例的成交价 1.6 万元。
    公司购买标的股权是基于自身经营需要,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资金、承接滞销资产、缓解其债务压力的情况,且关联人为维护公司利益,向公司承诺,自本次收购标的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 3 年(2025 年度-2027 年度),扣除或还原标的资产因折旧、摊销等正常因素导致减值后,如出现贬损情形,关联人将在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予以差额补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关联方资
  产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 3580 号)(下称“工作函”),相
  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根据公告,公司收购盈和创新的主要原因,系
  公司近几年因北京疏解政策及公司业务布局调整,已腾退及拟腾退部分厂区及
  办公场所,导致当前办公场所不足且分散,而标的公司已建成的办公楼可使用
  办公面积 3.85万平米,能够解决集团及驻京单位办公场所不足问题。公司测算,
  因本次收购预计每年增加折旧、摊销费用、银行借款利息约 2286 万元,而如
  果以租赁方式解决办公场所不足需每年支出 4500 万元。请公司:(1)结合公
  司目前在北京区域的经营情况、员工数量和主要办公场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办公场所分布、自有或租赁安排、面积、每年租金支出等,说明向控股股
  东购买土地及办公楼的原因及必要性;(2)补充以租赁方式解决办公场所需求
  相关 4500 万支出的具体测算过程,结合目前实际办公租赁支出水平、标的资
  产附近租金水平,并说明相关租金水平参数选取的依据和合理性。
      1.结合公司目前在北京区域的经营情况、员工数量和主要办公场所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办公场所分布、自有或租赁安排、面积、每年租金支出等,
  说明向控股股东购买土地及办公楼的原因及必要性;
      回复:
      公司是一家国际化企业集团,业务涵盖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
  眼科医疗等多个板块,其中江河集团、江河幕墙(包括北方大区、华北大区及海
  外事业部)、江河光伏、港源装饰、港源幕墙、梁志天设计北京公司、江河设计
  院、江河维视等主要驻京单位(下称“驻京单位”)因北京疏解政策或公司业务
  布局调整而已腾退或拟腾退部分办公场所,导致办公场所严重不足且分散。上述
  驻京单位注册地、运营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支撑体系及人员办公主要集中在北京,
  另外其他非驻京单位通常也有少数人在北京阶段性办公。
      上述驻京单位主要办公场所、办公人员数量等有关情况如下:
驻京单位    员工数量  办公面积            办公地点            类别    年租金      备注
                        (平米)                                        (万元)
江河集团、江    450      6,149.00  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 10 号院  租赁    673.32
河幕墙总部等
注 1
江河幕墙下属    390      4,952.72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三街        自有          -  在 厂 区 库 房
大区注 2                                                                                临时办公
梁志天设计北
京公司、江河    174      1,869.96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租赁    156.00  正在腾退
设计院
港源装饰、港    625    12,191.31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东流    自有          -  即 将 拆 迁 腾
源幕墙                                                                              退
江河维视        43      1,588.28  北京市朝阳区世贸天阶          租赁    461.24
总计            1,682    26,751.27                                        1,290.56
      注 1:包括江河集团、江河幕墙总部及海外事业部、江河光伏、灯光事业部等。
      注 2:包括江河幕墙北方大区、华北大区等部门。
      上述驻京单位分散在北京市顺义区、朝阳区、昌平区不同地点办公,其中自
  有办公场所两处,分别在顺义区、昌平区。由于北京疏解政策前期公司已腾退顺
  义区部分厂区及办公场所,且济南基地尚未建成,部分员工在江河幕墙厂房及库
  房隔断区域内临时办公,生产噪音较大,办公条件差;前期公司规划在济南建设
  集团北方总部基地,考虑到北京作为人才高地,具备独特的人力资源优势和技术
  优势,为了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公司将济南北方总部基地调整为华北产业基地,
  将江河幕墙北方大区、研发设计中心及部分相关管理部门保留在北京,并适当收
  缩了济南基地建设规模从而增加了北京区域办公场所需求。去年以来占地面积为
  42,485.89 平方米(办公面积 12,191.31 平方米)的港源装饰及港源幕墙所在的
  办公场地已被当地政府列入“未来科学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的规划,即将面临
  拆迁、腾退。除上述两处自有办公场所外,其余办公场所均为租赁,其中梁志天
  设计北京公司及江河设计院租赁的办公场所正在搬迁,集团总部及江河幕墙等目
  前租赁的短期办公场所也较为拥挤,会议室等资源十分不足,也无足够的办公区
  域全面展示公司的企业形象。
      近几年,江河幕墙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在手订单持续增加,江河光伏等战略
  新兴业务渐显成效,港源装饰业务稳步回升。公司自年初实施出海战略以来,积
  极吸纳国际化人才,进一步加快拓展海外市场步伐。公司业务规模的稳步提升以
  及海外战略的实施使得员工数量呈增长趋势,对企业形象、企业品牌的展示和宣
  传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此,公司需购置一处办公场所解决办公面积不足及办
  公分散问题。
  标的资产所处地理位置较好,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标的资产扣除公共区域面积后实际可使用办公面积为 38,500 平米,其中 23,600 平米能够解决驻京单位员工办公场所需求,扣除已对外出租的 4,342 平米后剩余的可使用办公面积能够解决公司设立展示中心、培训中心、技术中心等场地需求,标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办公选址的条件。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轮深度调整,资产价格均大幅下降,标的资产价格已处于明显价值低位,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通过购买标的股权解决办公需求比租赁标的资产更为划算,有利于降低租金费用开支。近些年公司经营净现金流持续保持较好水平,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本次收购标的公司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认为通过收购标的股权方式将驻京单位集中办公,减少租金开支,符合公司全球化的经营发展战略,购买上述标的股权具有必要性。
    2. 补充以租赁方式解决办公场所需求相关 4,500 万支出的具体测算过
程,结合目前实际办公租赁支出水平、标的资产附近租金水平,并说明相关租金水平参数选取的依据和合理性。
    回复:
    (1)在标的资产附近租赁办公场所测算的租金依据及过程
  标的资产地上建筑面积为 52,539.90 平米,扣除公共区域面积后地上实际可使用办公面积约为 38,500 平米。通常租赁办公楼以建筑面积计取租金,标的资产扣除已出租的 4,342 平米后剩余建筑面积为 48,197.90 平米,本次以剩余建筑面积为基础进行租金测算。
  在测算办公场所租金支出时,对于公司已经与标的公司签署租赁协议部分,按照租赁协议约定的 10,533.08 平米和租赁单价计算。对于剩余 37,664.82 平米建筑面积(下称“剩余建筑面积”)的租赁单价,公司对比了已租赁办公场所单价以及标的资产周边可比交易案例单价,具体如下:
  ① 公司已租赁办公场所单价
  驻京单位中维视眼科因地处北京市核心区,租金单价相对高,与标的资产位置不具有可比性,故予以剔除,剔除后其他驻京单位办公场所租赁单价区间为2.29 元-3 元/平米/天(不含物业费)。
  ② 可比交易案例租赁单价
  可比交易案例中环普科创园、良基科技广场、昆仑科技园近期成交租金单价区间为 2.4-2.6 元/平米/天(不含物业费)。
  可比交易案例租赁单价如下表:
  项目名称      市场租金挂牌价格    实际成交租金    实际成交租金
                    (含物业费)      (含物业费)    (不含物业费)
  环普科创园    3.3-4.4 元/天/㎡    3.4 元/天/㎡    2.5 元/天/㎡
 良基科技广场    3.3-3.5 元/天/㎡    2.9 元/天/㎡    2.4 元/天/㎡
  昆仑科技园    3.5-3.8 元/天/㎡    3.5 元/天/㎡    2.6 元/天/㎡
  根据评估报告,2024 年 7 月份顺义区写字楼平均租金为 2.55 元/㎡/天。
标的资产位于顺义区祥云小镇商圈,区位优势显著,标的资产建设标准相对高且成新率显著高于可比交易案例。公司基于谨慎原则,针对剩余建筑面积采用可比交易案例中最低租赁价格 2.4 元/平米/天进行租金测算。
  如公司全部以租赁方式解决办公需求,根据上述原则进行测算,年租金约为4,570 万元,取整为 4,500 万元。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表:
            项目                日租金      租赁面积      年租金
                            (元/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顶层                                  3.64    3,472.00        461.29
其他楼层                              3.14    7

[2024-10-30](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工程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4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近日与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英智爱尔医院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室内装修、机电、室外园林绿化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元,约占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的 0.76%。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预计总工期792天,建成后将成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重要的医疗机构。
    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总价、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项目建设内容较多,工期较长,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10-29](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10 月 28 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按照低于评估报告评估值进行作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024-10-29](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0月28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载望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临 2024-045 号《江河集团关于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针对上述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此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
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临 2024-048 号《江河集
团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024-10-29](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 5 号楼一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            √
      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 年10 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及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载望、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86        江河集团          2024/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 5 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064 ;电子邮件:kongxy@jangho.com;邮政编码:101300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
 1
      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0-29](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 下午 16:00-17: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至 11 月 15 日(星期五)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ongxy@jangho.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发布公
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下午 16:00-17: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下午 16:00-17:00
  ( 二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址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总裁许兴利先生、独立董事李百兴先生、财务总监赵世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刘飞宇先生。前述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至 11 月 15 日(星期五)16:
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kongxy@jangho.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孔新颖
  电话:010-60411166-8064
  邮箱: kongxy@jangho.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024-10-29](601886)江河集团:江河集团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4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建筑装饰板块 2024 年前三季度累计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 209.30 亿元,同比增长 8.80%,其中幕墙系统中标额约
133.02 亿元,同比增长 3.18%,内装系统中标额约 76.28 亿元,同比增长 20.20%。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累计承接光伏建筑项目(BIPV)约 5.3 亿元。
  公司建筑装饰板块 2024 年前三季度中标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2024 年 1-9 月
  业务分类    中标额    中标额同比涨    中标数量    中标数量同比涨
              (亿元)    跌幅(%)      (个)        幅(%)
  幕墙系统    133.02        3.18          157          11.35
  内装系统      76.28        20.20          538          12.79
    合计      209.30        8.80          695          12.46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024-10-29](601886)江河集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元
    每股净资产: 6.26743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6%
    营业总收入: 154.2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3亿元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3月22日
    调研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雀基金管
    接待人:公司总经理:许兴利,公司财务总监:赵世东,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飞宇
    调研内容:问答环节主要内容:问题一:请介绍下公司最近中标的两个涉及光伏建筑项目基本情况?答复:公司最近陆续中标了两个光伏幕墙项目,一是北京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工程,中标额约2.78亿元,该项目主要在建筑的屋面外围安装光伏幕墙,已和业主确定使用的光伏发电组件为晶硅。二是台泥杭州环保科技总部,中标额为2.56亿元,该项目是以办公为主的商业综合体,建筑高度209.85米,幕墙总面积约为10.39万平方米,工期预计426天。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及碲化镉光伏幕墙一体化施工。该项目将使用的光伏发电组件为碲化镉薄膜,厂商及使用的透光率系数目前尚未确定。问题二:去年住建部发布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2022年4月1日起,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公司怎么看这个强制性规定?对建筑上添加光伏有什么影响?答复: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新规的确是强制性规定,明确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对建筑应用光伏起推动作用,但如何上、上多少尚未明确。公司认为接下来相关部门还会发布具体的配套政策,但从政策上来看,光伏建筑窗口期已到。在国家大力推进“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光伏幕墙绿色建筑将成为幕墙行业主要发展方向,该强制性政策的推出,说明建筑+光伏的行业趋势将愈加明显。问题三:对于住建部提出的“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50GW的目标”,公司是怎么看的?答复:该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要实现50GW的目标,相比之前的政策,政府希望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推进,有力有效推进“双碳”的落地。我们认为50GW也是稳妥推进的一个目标。问题四:请问公司做光伏建筑项目的优势是什么?答复:我们认为:1.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场景是建筑的外围护系统,而外围护系统就是幕墙,包括立面和屋面。2.幕墙行业为高门槛行业,增加光伏后对幕墙的技术含量要求会更高。3.从施工规范上幕墙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幕墙公司来施工,是有资质要求的。4.公司拥有最好的幕墙方面的客户群体。5.公司有承接光伏建筑施工经验,过往已承接诸多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如世园会中国馆、国家环保总局履约中心大楼、江苏无锡机场航站楼、珠江城(烟草大厦)、恒隆广场昆明裙楼等。6.在光伏建筑领域,公司已经拥有相关专利,在光伏幕墙一体化工程上具有技术储备。问题五:业主选择光伏幕墙的主要驱动原因是什么?答复:公司认为:1.有政策的引导,打造绿色建筑,实现减排。2.客户意识心态发生转变,不再犹豫上不上光伏而是聚焦考虑怎么上和上多少的问题。3.晶硅和薄膜的单瓦造价成本已经在下降,具有一定的经济型。4.政策端也有了明确的规定。问题六: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是否充分,2022年是否还会有大比例计提?答复:公司已对包括恒大在内的风险客户计提各类减值损失约24.6亿元,包括个别计提及按账龄的正常计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合同资产按照会计政策进一步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司认为2021年度相关减值损失计提充分、谨慎的。2022年,公司为进一步推进港源装饰快速拓展内装饰业务,提升港源装饰核心竞争力,向港源装饰增资了3.24亿元。基于2021年计提比较充分,公司预计正常情况下2022年大比例计提的概率很低。问题七:一般建筑行业现金流普遍不是太好,公司2021年度业绩不佳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挺好,请解释下原因?答复:公司从事的幕墙和内装业务均属于建筑装饰行业。我们认为公司近几年现金流好的原因主要系:1.公司不做垫资工程,有选择性的承接业务,承接客户资信好、回款条件好的项目;2.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按期交付,让客户满意;3.公司内控管理强,加大工程结算、回款速度的力度;4.持续强化“现金为王”的经营理念,尤其在疫情期间公司更加强化工程结算和回款的时效性。公司,近五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平均为14.1亿元,较好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得益于公司持续强化“现金为王”的经营理念,狠抓工程结算和回款。问题八:公司今年是否会分红?答复:公司长期保持稳定分红,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发现金红利453,200,824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股息率达6.88%。公司自2021年上市至今实现归母净利润累计约44.27亿元,其中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1.53亿元,分红占比高达48.63%。尽管公司2021年度亏损,但为了继续回报股东,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提报股东大会通过,敬请关注公司对外的公告。问题九:请介绍下智慧光伏公司的定位以及其开发的智慧光伏R35系统?答复: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江河智慧光伏建筑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依托多年来在光伏幕墙领域的积累,集多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向光伏建筑延伸、加速推进光伏建筑、智能建筑等创新形式转型升级,为构建绿色建筑解决方案注入新动能。目前该公司负责光伏建筑相关集成系统的研发工作。目前公司自主研发了R35屋面光伏建筑集成系统,该集成系统从建筑角度进行开发设计、安装方便,形式灵活,可替换彩钢瓦直接做为屋面材料使用,是一款安全性能高的创新集成系统。问题十:公司2022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为何扣非后的净利润有一定的增长?答复:公司已于3月22日披露了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司一季度主营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公司2022年一季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去年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扣除非经常损益影响,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预计同比增加10%至20%。我们认为扣非后的净利润更能体现公司的经营成果。风险提示:目前光伏建筑行业虽有明确的政策支撑,但目前光伏建筑尚不成熟,上述对行业的分析仅为公司的观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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