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B200056≈≈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2024-12-05] (000056)皇庭国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证券代码:0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 B 股股票(证券代码:200056,证券简称:皇庭 B)
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征询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
港”)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双方就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宜达成合作。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但截至目前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经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2024-11-30]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正在筹划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具体合作细节、具体条款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还需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成功实施的前提是债务和解方案需要获得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同意,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做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的沟通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2年3月18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4.93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
整为人民币 56.20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年3月25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日为 3 月 31 日。参考价
格为人民币 7.65 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由于上述两次委托挂牌均未征集到购买者;此后,公司未继续在联交所挂牌转让融发投资股权。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当时多个有实力且购买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即为前述与公司接
触的意向方之一,经洽谈沟通,双方确定开展合作;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丰翰
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先由合伙企业负责清偿融发投资债务成为融发投资主要债权人、再由合伙企业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收购融发投资的初步方案,但融发投资股权出售比例、如何解决债务问题等具体细节仍未确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公司与丰翰益港对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商讨、论证,
最终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公司于同日收到丰翰益港支付的 1,000 万元意向金。
    二、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和丰翰益港应在丰翰益港支付意向金后的60 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但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
相关方和须协调解决的事项较多,未能按原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解除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有查封、限制等相关工作。
    此后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丰翰益港同意延长《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第 2.3 条项下的期限 60 天,即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时间周期及延长期内,由于双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未能披露债务重组合作正式方案。
    虽然,延长期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已到期,但自延长期到期日至目前为止,公司
与丰翰益港仍然有诚意促成合作事宜,双方仍在商谈债务重组具体合作细节,合作仍然存在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只是双方都能接受且可实施的正式合作方案还需要时间商讨确定。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2024-11-30]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 024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 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 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 (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 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 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 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30日

[2024-11-23] (000056)皇庭国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皇庭中心 2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善勤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9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89,900,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570%。其中 A 股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84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1,816,142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8735%;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084,493 股,占
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1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9,206,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32%。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1,126,9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79%。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079,152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21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4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94,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838%。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8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89,242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056%;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341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2%。
            4、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  表决
          议案名称      股份类别
编码                                    股数      有表决权股    股数    表决权股份数    股数    有表决权股  结果
                                                    份数的比例                的比例                份数的比例
                            总计    288,371,294    99.4725%  826,101        0.2850%  703,240      0.2426%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A 股    200,286,802    99.2422%  826,100        0.4093%  703,240      0.3485%
1.00                                                                                                                通过
      事务所的议案》        B 股    88,084,492    100.0000%        1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9,165,342    85.7000%  826,101        7.7244%  703,240      6.5756%
              注:上述计算结果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于潇健、黎晓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
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2024-11-01] (000056)皇庭国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证券代码:0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和 2024 年 10 月 3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征询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
港”)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双方就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宜达成合作。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但截至目前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2024 年第三季度实现
营业收入 1.67 亿元,同比下降 23.50%;实现净利润-1.13 亿元,同比下降 22.53%;具
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

[2024-10-29] (000056)皇庭国际: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邱善勤
 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72)。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议,董事会同意改聘北京亚泰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3)。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10-29]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7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8日。B股股东应在2024年11月1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中心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30,13:30至16: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20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
心)28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4)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凯、陈嵩;
    联系邮箱:htgj000056@163.com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
    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28
楼;
    邮政编码:518048。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6”,投票简称为“皇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皇庭
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备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上述非累积投票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4-10-29]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任的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史立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史立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史立功先生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史立功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立功先生持有公司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0 股。史立功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将按《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及相 关承诺进行管理。
    史立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生产 经营、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史 立功先生任董事、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邱善勤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 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邱善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所聘职务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历能力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邱善勤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电子科技大学,高速实时信息与信号
处理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为中科院大学/厦门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客座教授,负责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CSIP)建设工作。主持实施多项国家及地方政府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是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领域专家。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29 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工业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主任)、工信部电子科技委委员、教育部计算机教育指道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程管理教育指道委员会委员、中国开源软件推进联盟主席、工业和信息化部 IP 标准工作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 Linux 标准工作组副组长、国家集成电路公共服务联盟理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善勤先生持有公司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500,000 股。邱善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邱善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4-10-29] (000056)皇庭国际: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元
    每股净资产: 0.6055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29%
    营业总收入: 5.2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2亿元

[2024-10-29]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正在筹划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具体合作细节、具体条款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还需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成功实施的前提是债务和解方案需要获得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同意,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做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的沟通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2年3月18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4.93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
整为人民币 56.20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年3月25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日为 3 月 31 日。参考价
格为人民币 7.65 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由于上述两次委托挂牌均未征集到购买者;此后,公司未继续在联交所挂牌转让融发投资股权。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当时多个有实力且购买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即为前述与公司接
触的意向方之一,经洽谈沟通,双方确定开展合作;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丰翰
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先由合伙企业负责清偿融发投资债务成为融发投资主要债权人、再由合伙企业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收购融发投资的初步方案,但融发投资股权出售比例、如何解决债务问题等具体细节仍未确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公司与丰翰益港对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商讨、论证,
最终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公司于同日收到丰翰益港支付的 1,000 万元意向金。
    二、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和丰翰益港应在丰翰益港支付意向金后的60 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但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
相关方和须协调解决的事项较多,未能按原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解除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有查封、限制等相关工作。
    此后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丰翰益港同意延长《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第 2.3 条项下的期限 60 天,即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时间周期及延长期内,由于双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未能披露债务重组合作正式方案。
    虽然,延长期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已到期, 但自延长期到期日至目前为止,公司
与丰翰益港仍然有诚意促成合作事宜,双方仍在商谈债务重组具体合作细节,合作仍然存在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只是双方都能接受且可实施的正式合作方案还需要时间商讨确定。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10-28] (000056)皇庭国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证券代码:000056证券简称:皇庭国际)及 B 股股票(证券代码:200056,证券简称:皇庭 B)于 2024年10月24日和2024 年10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征询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
港”)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双方就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宜达成合作。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但截至目前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
据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024-09-30]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正在筹划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具体合作细节、具体条款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还需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成功实施的前提是债务和解方案需要获得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同意,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做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的沟通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4.93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
整为人民币 56.20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日为 3 月 31 日。参考价
格为人民币 7.65 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由于上述两次委托挂牌均未征集到购买者;此后,公司未继续在联交所挂牌转让融发投资股权。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当时多个有实力且购买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即为前述与公司接
触的意向方之一,经洽谈沟通,双方确定开展合作;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丰翰
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先由合伙企业负责清偿融发投资债务成为融发投资主要债权人、再由合伙企业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收购融发投资的初步方案,但融发投资股权出售比例、如何解决债务问题等具体细节仍未确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公司与丰翰益港对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商讨、论证,
最终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公司于同日收到丰翰益港支付的 1,000 万元意向金。
    二、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和丰翰益港应在丰翰益港支付意向金后的60 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但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
相关方和须协调解决的事项较多,未能按原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解除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有查封、限制等相关工作。
  此后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丰翰益港同意延长《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第 2.3 条项下的期限 60 天,即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时间周期及延长期内,由于双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未能披露债务重组合作正式方案。
  虽然,延长期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已到期, 但自延长期到期日至目前为止,公司
与丰翰益港仍然有诚意促成合作事宜,双方仍在商谈债务重组具体合作细节,合作仍然存在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只是双方都能接受且可实施的正式合作方案还需要时间商讨确定。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09-21] (000056)皇庭国际: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邱善勤
 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2024-08-28]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正在筹划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具体合作细节、具体条款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还需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成功实施的前提是债务和解方案需要获得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同意,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做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的沟通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4.93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
整为人民币 56.20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日为 3 月 31 日。参考价
格为人民币 7.65 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由于上述两次委托挂牌均未征集到购买者;此后,公司未继续在联交所挂牌转让融发投资股权。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当时多个有实力且购买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即为前述与公司接
触的意向方之一,经洽谈沟通,双方确定开展合作;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丰翰
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先由合伙企业负责清偿融发投资债务成为融发投资主要债权人、再由合伙企业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收购融发投资的初步方案,但融发投资股权出售比例、如何解决债务问题等具体细节仍未确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公司与丰翰益港对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商讨、论证,
最终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公司于同日收到丰翰益港支付的 1,000 万元意向金。
    二、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和丰翰益港应在丰翰益港支付意向金后的60 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但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
相关方和须协调解决的事项较多,未能按原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解除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有查封、限制等相关工作。
  此后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丰翰益港同意延长《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第 2.3 条项下的期限 60 天,即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时间周期及延长期内,由于双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未能披露债务重组合作正式方案。
  虽然,延长期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已到期, 但自延长期到期日至目前为止,公司
与丰翰益港仍然有诚意促成合作事宜,双方仍在商谈债务重组具体合作细节,合作仍然存在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只是双方都能接受且可实施的正式合作方案还需要时间商讨确定。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2024-08-28]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职工监事徐慧慧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位。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最多票数当选的表决方式,选举胡新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慧慧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持续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徐慧慧女士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附:胡新杰简历
  胡新杰:男,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现任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胡新杰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024-08-28]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解除物业服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物业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皇庭中心分公司、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收到深圳 市岗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皇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业主告知,近期开始 陆续解除上述公司为皇庭大厦及皇岗商务中心提供物业服务的合同。
    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2.2的日常交易合同披露标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披露本次被解除物业服务 合同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
    序                  2023年度项目收入(万    占公司2023年度营  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
            服务项目
    号                          元)              业收入比例        入扣除后金额比例
      1  皇庭大厦物业
                                5963.39                5.09%                7.59%
            服务项目
      2  皇岗商务中心
                                4,898.29                4.18%                6.23%
          物业服务项目
            合计                10,861.68              9.27%              13.82%
    1、两项物业服务项目2023年度收入为10,861.6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 收入比例为9.27%,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比例为13.82%。本次被 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事项将相应减少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收入,今 年截止目前,公司已为业主提供了部分物业服务,确认营业收入3930.73万元, 相关数据未经审计,该部分营业收入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在本次被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事项后,公司将依托在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发挥管理商办、住宅等多种业态的物业服务能力,积极开拓物业服务业务市场,寻找并争取新的优质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被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事项将相应减少公司未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收入,但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2024-08-28] (000056)皇庭国际: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元
    每股净资产: 0.6987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7%
    营业总收入: 3.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9亿元

[2024-07-31]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正在筹划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具体合作细节、具体条款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还需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成功实施的前提是债务和解方案需要获得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同意,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做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的沟通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4.93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
整为人民币 56.20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日为 3 月 31 日。参考价
格为人民币 7.65 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由于上述两次委托挂牌均未征集到购买者;此后,公司未继续在联交所挂牌转让融发投资股权。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当时多个有实力且购买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即为前述与公司接
触的意向方之一,经洽谈沟通,双方确定开展合作;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丰翰
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先由合伙企业负责清偿融发投资债务成为融发投资主要债权人、再由合伙企业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收购融发投资的初步方案,但融发投资股权出售比例、如何解决债务问题等具体细节仍未确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公司与丰翰益港对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商讨、论证,
最终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公司于同日收到丰翰益港支付的 1,000 万元意向金。
    二、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和丰翰益港应在丰翰益港支付意向金后的60 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但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
相关方和须协调解决的事项较多,未能按原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解除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有查封、限制等相关工作。
  此后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丰翰益港同意延长《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第 2.3 条项下的期限 60 天,即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时间周期及延长期内,由于双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未能披露债务重组合作正式方案。
  虽然,延长期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已到期, 但自延长期到期日至目前为止,公司
与丰翰益港仍然有诚意促成合作事宜,双方仍在商谈债务重组具体合作细节,合作仍然存在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只是双方都能接受且可实施的正式合作方案还需要时间商讨确定。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4-07-31] (000056)皇庭国际: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邱善勤
 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债权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
    本次签订《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有利于解决公司的债务纠纷,能够有效保 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债权债务和解协 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实施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署<债权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2024-07-10] (000056)皇庭国际: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1,500 万元 —-14,500 万元  亏损:-41,920.7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1,500 万元 —-14,500 万元  亏损:-23,838.5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19 元/股—-0.13 元/股    亏损:-0.3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由公司财务部门预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规划按照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紧抓消费复苏有利机遇,发挥优势资源,推动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报告期业绩预 计亏损的影响因素主要为目前公司原有部分借款融资涉诉导致公司融资成本上 升,1-6 月财务费用金额约 3.4 亿元。
    对比上年同期减亏的主要原因是 2023 年上半年全资子公司重庆皇庭珠宝广
场有限公司名下重庆皇庭广场被司法裁定抵偿债务,造成公司被动资产处置损失约 2.4 亿元,由此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约 2.4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2024 年半年
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2024-06-29]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正在筹划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具体合作细节、具体条款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还需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成功实施的前提是债务和解方案需要获得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同意,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做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的沟通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4.93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
整为人民币 56.20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日为 3 月 31 日。参考价
格为人民币 7.65 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由于上述两次委托挂牌均未征集到购买者;此后,公司未继续在联交所挂牌转让融发投资股权。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当时多个有实力且购买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即为前述与公司接
触的意向方之一,经洽谈沟通,双方确定开展合作;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丰翰
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先由合伙企业负责清偿融发投资债务成为融发投资主要债权人、再由合伙企业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收购融发投资的初步方案,但融发投资股权出售比例、如何解决债务问题等具体细节仍未确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公司与丰翰益港对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商讨、论证,
最终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公司于同日收到丰翰益港支付的 1,000 万元意向金。
    二、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和丰翰益港应在丰翰益港支付意向金后的60 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但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
相关方和须协调解决的事项较多,未能按原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解除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有查封、限制等相关工作。
  此后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丰翰益港同意延长《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第 2.3 条项下的期限 60 天,即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时间周期及延长期内,由于双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未能披露债务重组合作正式方案。
  虽然,延长期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已到期, 但自延长期到期日至目前为止,公司
与丰翰益港仍然有诚意促成合作事宜,双方仍在商谈债务重组具体合作细节,合作仍然存在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只是双方都能接受且可实施的正式合作方案还需要时间商讨确定。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2024-06-29]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黄豪焕先生的辞职报告。黄豪焕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黄豪焕先生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
 运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
 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并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豪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黄豪焕先
 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2024-06-15]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5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会议和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载于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期解锁的业绩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71.70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10,088,720 股减少至 1,199,371,720 股。
  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28 楼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048)
  2、申报时间:2024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月  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30
  3、联系人:吴凯、黄豪焕
  4、联系电话:0755-82535565
  5、邮箱:htgj000056@163.com
  6、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事项: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

[2024-06-15] (000056)皇庭国际: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5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 V 酒店 27 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善勤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332,750,6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80%。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3,133,078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468%;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617,578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4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3,098,578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33%。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550,678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81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84%。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500 股,占公
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36%;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900 股,占公司 B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75%。
  4、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9253%;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6%;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9253%;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6%;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9253%;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6%;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4,1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0%;
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9253%;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6,1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4%;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9253%;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6%;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2,656,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6%;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9253%;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288,2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6%;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118,95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7344%;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844,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9%;
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550,678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9253%;反对 66,900 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弃

[2024-06-05]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53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小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庭国际”)收到股东 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小燕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
 可,股东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期间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B 股股份 10,992,080 股、
 股东郑小燕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B 股股份 1,212,528 股,股东皇庭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和郑小燕合计增持公司 B 股股份 12,204,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小燕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 日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3 日
 股票简称            皇庭 B                股票代码                  200056
 变动类型
                增加 √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                  增持 B 股股数(股)                  增持比例
 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992,080                      0.91%
        郑小燕                                  1,212,528                      0.10%
        合  计                                  12,204,608                      1.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资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
                            191,126,900          15.79%    191,126,900          15.79%
        公司
 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
                                  1,818          0.00%          1,818          0.00%
        公司
 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      64,431,720          5.32%      64,431,720          5.32%
  陈焕忠(通过 BOCI
                            15,675,830          1.30%      15,675,830          1.30%
SECURITIES LIMITED 持股)
 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2,655,252          1.05%      23,647,332          1.95%
        郑康豪              1,371,626          0.11%      1,371,626          0.11%
        陈巧玲              3,041,078          0.25%      3,041,078          0.25%
        郑小燕              22,499,826          1.86%      23,712,354          1.96%
    合计持有股份          310,804,050          25.68%    323,008,658          26.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804,050          25.68%    323,008,658          26.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2024-05-30]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5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作方正在筹划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具体合作细节、具体条款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还需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成功实施的前提是债务和解方案需要获得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同意,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做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的沟通工作,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 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 74.93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 5 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
整为人民币 56.20 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日为 3 月 31 日。参考价
格为人民币 7.65 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由于上述两次委托挂牌均未征集到购买者;此后,公司未继续在联交所挂牌转让融发投资股权。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当时多个有实力且购买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即为前述与公司接
触的意向方之一,经洽谈沟通,双方确定开展合作;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丰翰
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先由合伙企业负责清偿融发投资债务成为融发投资主要债权人、再由合伙企业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收购融发投资的初步方案,但融发投资股权出售比例、如何解决债务问题等具体细节仍未确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公司与丰翰益港对合作方式进行了充分商讨、论证,
最终明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双方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签署《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公司于同日收到丰翰益港支付的 1,000 万元意向金。
    二、债务重组及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和丰翰益港应在丰翰益港支付意向金后的60 日内与各银行债权人及其他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但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
相关方和须协调解决的事项较多,未能按原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解除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有查封、限制等相关工作。
  此后为促成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经双方协商,丰翰益港同意延长《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第 2.3 条项下的期限 60 天,即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止。
  自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后,双方积极走访接洽各银行债权人,并商谈债务和解方案细节,在框架协议约定的原时间周期及延长期内,由于双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未能披露债务重组合作正式方案。
  虽然,延长期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已到期, 但自延长期到期日至目前为止,公司
与丰翰益港仍然有诚意促成合作事宜,双方仍在商谈债务重组具体合作细节,合作仍然存在继续推进的可能性,只是双方都能接受且可实施的正式合作方案还需要时间商讨确定。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债务重组合作和重大资产出售仍处在商谈阶段,目前公司与合作方、各银行债权人尚未签署任何协议,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公司与合作方对于债务重组合作的具体细节尚未达成可落地实施的一致意见方案,因此,双方在交易方案核心事项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能与债务重组相关的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尚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2024-05-29]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5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庭国际”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1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问询函第一项:你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92 亿元、-11.57 亿元、-12.31 亿元、-11.27 亿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5 亿元、-2.44 亿元、-5.03 亿元、-6.45 亿元,你公司亏损情况持续扩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75 亿元、4.08 亿元、3.85 亿元、3.13亿元,持续下降,且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一、年报显示,你公司亏损的原因之一为原有部分借款融资涉诉导致公司融资成
本上升进而导致公司 2023 年年度计提利息 6.65 亿元,你公司 2021 年至 2022 年利息
费用支出分别为 7.58 亿元、5.79 亿元,请你公司列示有息负债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名称、借款日期、到期日期、借款金额、利率、偿还计划和资金来源等),并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及现金流情况、应收款项收回情况、融资能力、其他债务还款计划、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大额资本性支出计划等,充分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
风险;你公司净资产由 2022 年的 21 亿元大幅下降至 2023 年的 9.94 亿元,请你公司
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每年大额支付利息费用是否会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财务安全性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
  (一)公司有息负债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息负债 40.51 亿元,公司因逾期涉诉等原因尚未
偿还债务的余额为 35.97 亿元,主要是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 27.5 亿元贷款。有息负债中 38.10 亿元均有实物资产抵押和股权质押,房产均在一二线城市中心区,资产较优质。
  目前,公司正常还本付息和涉及诉讼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类型        借款本金余额          到期日            合同利率            偿付安排
  徽商银行          42,400.00          2025/12/25            6.00%            正常还本付息
  中信银行          1,000.00            2023/2/28            4.15%            正常还本付息
  中国银行          300.00            2023/3/3            3.95%            正常还本付息
  兴业银行          700.00            2023/7/29            3.80%            正常还本付息
  江苏银行          500.00            2023/9/8            4.05%            正常还本付息
  宁波银行          500.00            2023/12/2            3.70%            正常还本付息
 厦门国际银行        8,000.00            2024/1/29          8.50%/7.75%        已逾期,未诉讼
  恒丰银行          1,708.54            2022/9/20            6.40%          已逾期,诉讼中
  浦发银行          9,900.00            2022/8/11        5.0025%/5.5%        已逾期,执行中
  九江银行          14,528.18          2022/10/20            6.53%          已逾期,执行中
  中信银行          3,494.99            2022/4/10        5.4375%/7.68%      已逾期,执行中
  浙商银行          964.53            2021/9/14          6.14%/6.09%    已逾期,已执行 6 套房
                                                                              产,剩 4 套房产待执行
  浦发银行          9,760.00            2022/6/12            5.70%          已逾期,执行中
  渤海银行          12,900.00          2021/4/28            6.18%          已逾期,执行中
  中信信托        275,000.00          2021/3/30            9.37%          已逾期,执行中
 江苏新扬子造船                                                              已逾期,执行中,2024 年
  有限公司          2,253.86            2021/5/19            15.20%        已与新债权人和解,5 月
                                                                                  底全部清偿
 深圳市长沣实业      19,776.26          2021/5/19            12.00%          已逾期,执行中
  有限公司
 马鞍山名涛酒店      1,401.36            2021/3/31            18.00%          已逾期,执行中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405,087.72
  (二)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等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1,180.76 万元,其中受限资金为
8,211.36 万元,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 12,969.40 万元。公司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6,258.66 万元。
  2024 年年初至今,公司经营管理的商场、写字楼项目的租金、管理费的回款情况
较好,深圳皇庭广场 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 8,965.6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4.06%,
皇庭中心 2024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466.6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73%。截至 4 月
30日,皇庭广场回款率达97.18%,累计回款12,460万元;皇庭中心物业回款率90.96%,累计回款 1,396 万元。同时,公司一是积极推进出售部分资产的工作,降低负债水平,提高流动性,为顺利实施新业务转型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进一步降低运营管理费用,2024年一季度管理费用2,222.9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12.92万元,下降12.34%。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以及各项举措均有助于增强公司整体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因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为解决中信信托 27.5 亿元借款事宜,虽然公司与丰翰益港已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但债务重组合作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债务重组未能成功实施或中信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出现深圳皇庭广场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将面临流动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每年大额支付利息费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司净资产由 2022 年的 21 亿元大幅下降至 2023 年的 9.94 亿元主要原因之一是
以前年度借款到期未能按时归还被债权人起诉后计提的利息费用较高,其中以中信信托借款 27.5 亿元计提的利息费用最高,按照法院判决的逾期利率,公司每年需计提利息费用 4.95 亿元,但目前并未实际支付,暂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财务安全性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后续根据法院判决实际支付大额利息费用,公司将面临流动性风险,从而可能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财务安全性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因债务逾期被债权人采取了诉讼、资产冻结、保全等司法措施,请你公司结合主要债务逾期的情况、债权人已采取/拟采取的司法措施说明是否会导致你公司主要资产如深圳融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皇庭国商购物广场等被拍卖、变卖的情形,请你公司说明如主要商业运营资产被司法处置,你公司剩余主要资产、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会导致你公司无具体业务进而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
  (一)公司主要债务逾期的情况、债权人已采取/拟采取的司法措施
  公司主要债务逾期的情况、债权人已采取/拟采取的司法措施详见问题函第一项第一问回复。
  公司相关资产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1、浙商银行借款执行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共借款人民币 2,400.00 万元。由皇
庭集团、郑康豪提供担保,以本公司持有的 6 套房产,郑康豪持有的 3 套房产,融发投资持有的 1 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同心基金 3%的股权提供质押担
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 6 套房产已全部由法院拍卖抵债,已偿还本
金 1,435.47 万元,逾期未偿还借款余额为 964.53 万元。预计剩余 4 套房产的拍卖价
格将远大于剩余未偿还借款余额。因前述6套被拍卖房产不属于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同时 6 套房产拍卖价格 1,435.47 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6.1.2 除本规则第 6.1.9 条、第 6.1.10 条的规定外,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要求,因此公司未披露前述房产拍卖执行情况。
  2、江苏新扬子债务执行情况
  2020年6月20日,公司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5,000万元(已于2021 年
3 月 30 日将债权转移给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借款到期日 2021 年 5 月 19 日,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偿还本金 1,600.00 万元,借款余额为 33,400.00 万元,其
中逾期未偿还本金 33,400.

[2024-05-24]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49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B股股东应在2024年6月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皇庭V酒店2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
    7.00                                                                  √
                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0.00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11.00                                                                  √
                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和 2024 年 4 月 27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第八项议案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第十项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 9:00至11:30,13:30至16: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6月12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28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4)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款所要求的文件,验证入场,办理出席会议登记等有关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凯、黄豪焕;
  联系邮箱:htgj000056@163.com
  联系电话:0755-82535565;
  传真:0755-8256657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28 楼;
  邮政编码:518048。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6”,投票简称为“皇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皇庭国际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2024-05-24] (000056)皇庭国际: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4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以
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邱善勤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

[2024-05-15] (000056)皇庭国际:关于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4-4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4月30日分别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周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邱善勤先生,董事、总经理史立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李亚莉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吴凯先生,独立董事陈建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6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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